引進人才政策解讀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正常經營且依法納稅的機構,引進國內優秀人才,可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 上海人才引進落戶是較為快速的落戶方式之一:
擁有高學歷 、 高級專業 、 高新技術人才;就職于金融 、貿易 、航運、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人才可以直接落戶上海!
1.用人單位基本條件
2.引進人才基本條件
01 |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用人單位引進本市緊缺急需的國內優秀人才 | |
02 | 用人單位應正常經營、無不誠信記錄,并依法納稅,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 |
除特殊說明外,所有申報材料均須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1.單位申報材料
2.申請人申報材料
3.與依據的申報條件相應的證明材料
01 | 單位介紹信,經辦人員身份證; | |
02 | 單位申請報告,內容應當包括單位簡介,申請事項和理由; | |
03 | 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單位為分公司的,還須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人事授權書; | |
04 | 《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請表》; | |
05 | 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辦之日起有效期為2年及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 | |
06 | 反映政治素質、能力業績以及無參加非法組織等違法記錄的相關材料。 |
本市經辦機構預審材料
“一網通辦”系統收到申辦材料后,對材料進行預審,材料齊全有效的予以預審通過,并告知用人單位現場遞交書面材料?,F場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申請人所在單位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經授權的相關部門按照規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材料審核通過
將審核合格人員信息在相關政務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5天。
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保障部門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將審核信息發送至市公安部門。相關人員按市公安部門要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